《金瓶梅》作者王寀的历史资料
作者王寀的历史资料
李洪政 林子斋
一、《徐州志》中有王寀的历史资料
通过第六章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王寀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该到哪里才能找到王寀的历史资料呢?《金瓶梅》采用托名清河实写徐州的写作方法已经告诉我们:徐州史志中有他的历史资料,我们应该到徐州的史志中去寻找作者王寀的历史资料。
果然不出所料,万历五年编的《徐州志》中的确有王寀的历史资料。请看卷二[职官]判官栏目的记载:
王 寀 直隶景州人 监生 元年任
判官三人(从七品),管粮一人、管河一人、管堤一人(隆庆六年因沿河筑堤新设)。
卷三[公暑]栏作了同样的记载。
根据王寀是直隶景州人,我们又找到了明朝隆庆六年和清朝康熙11年编的《景州志》,据该志记载:王寀,纳贡监生,鸿胪寺序班。
在《徐州志》中顺利而又准确无误地找到王寀的历史资料,这一事实本身就能证明王寀是《金瓶梅》的真正作者。因为我们之所以要在徐州寻找王寀的历史资料,根据的是《金瓶梅》采用的托名清河实写徐州的写作方法给我们提供了两点提示:书中有作者姓名,徐州史志中有作者的历史资料。遵循文本的这两点提示我们不仅发现王寀是作者,而且在《徐州志》中顺利而又准确无误地找到王寀的历史资料,如果此王寀不是彼王寀,如果他不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《金瓶梅》文本怎么会给出这两种指示,而结果《徐州志》中怎么又能准确无误地找到王寀的历史资料呢?天下能有这样的巧事吗!别的作者能有这样写作的必要吗!
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王寀的历史资料与《金瓶梅》文本所表现的故事的叙事地点、写作地点和作者姓名是可以全面、大规模相互印证的。正因为徐州有作者的历史资料,所以作者才把故事叙事地点选在徐州,而且这样可以与他的写作地点、写作年代完全一致,写作起来自然十分方便。只是为了保证安全,才名写清河,实写徐州的。由此看来,《金瓶梅》不是因为故事发生在徐州,而是为了写作的需要才选择徐州作为叙事地点的,读者们千万不要误会,不要以为徐州的县前街真的有一个西门庆、潘金莲或者李瓶儿,《金瓶梅》只是借用这个地点来叙述自己的故事而已,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让读者、研究者能在徐州找到作者王寀的历史资料,当然,也因为他身在徐州,徐州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地理位置也正好能符合作者的写作计划。写作起来更方便。西门庆和潘金莲都是从《水浒传》借来的人名,他们其实已经不是《水浒传》中的人物,而是《金瓶梅》中的人物,年代和故事都已经不同了;作为作者的家史故事自然应该发生在他的原籍“景州”及其附近,所以第100回才会让几乎所有死去的鬼魂都托生在北京城内外,只有武大一人来的了徐州,象征着只有作者一人来到徐州的事实。
值得注意,记载王寀历史资料最早的地方志是万历五年编的《徐州志》,前面业已证明《金瓶梅》最早只能写作于万历11年之后,可见在写作《金瓶梅》之时,曾在徐州任判官的王寀已经知道《徐州志》上记载了他的历史资料;即便原先不知道,为了要在书中向世人交待自己的真相,他也一定会去查阅《徐州志》。正因为他知道《徐州志》上记载了他的历史资料,所以他才在《金瓶梅》书中千方百计地把叙事地点实写成徐州,同时又费尽心机地借《爱月美人图》题诗写下了自己的笔名。
看过《徐州志》上记载的王寀历史资料后,就更能明白《金瓶梅》为什么要“名写清河、实写徐州”了。
因为《徐州志》上既明白记载了王寀的历史资料,而故事中又直接写出了王寀的姓名,并且通过种种办法暗示他是作者。如果直接用徐州作叙事地点,多事者就可以很容易地从《徐州志》上找到王寀的历史资料,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是《金瓶梅》作者;当权者也就能顺藤摸瓜很快抓到这个胆敢辱骂皇帝的人。这样写岂不就等于是自投罗网吗!害怕政治迫害的作者又怎么能不懂得这一点呢!
其实,作者唯恐读者看不懂他采用的“名托清河、实写徐州”的写作方法,还特别在作品中采取许多方法表明徐州在《金瓶梅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。例如他让《金瓶梅》中许多故事与徐州有直接关系,第26回写来旺儿是徐州人,入狱后被递解徐州原籍;第100回写韩爱姐为了往江南湖州寻找父母,“来到徐州地方”,遇见了叔叔韩二;第100回写武大托生徐州。不仅如此,第65回他还公然把徐州写成“山东八府”之一,明朝山东只有六府,《金瓶梅》偏偏添上了东平府和徐州府。添写东平府是自然的,因为《水浒传》是这样写的,既然《金瓶梅》是借用《水浒传》引入故事的,依样画葫芦不值得奇怪;而且,明朝初期它的确是山东的一个府,不久它就降为州而隶属兖州府了。《金瓶梅》写作于万历年间,那时只有东平州,没有东平府。八府之中唯独徐州从来不是山东的府。所有这些都说明徐州对于作者是十分重要的。知道这一点,又知道故事中唯一的署名作者“三泉主人”王寀应该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也会想到去徐州地方志中寻找作者的历史资料。甚至,只知道徐州应该有作者的历史资料,也可以在徐州地方志中发现王寀并怀疑他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这时再读《金瓶梅》中王寀的故事,就会发现他真的应该是《金瓶梅》作者。总之,作者采用了多管齐下的方法保证后人能发现他的真相。
笔者在前言中曾经强调在观察事物和研究问题时,应该有怀疑的眼光,怀疑是认识真理的基础,正如法兰西著名哲学家彼得。阿伯拉尔(1079--1142)说的:“因疑而质询,因质询而知真理”.(《是与非》)哪怕读者通过阅读《金瓶梅》能怀疑王寀是作者,能怀疑徐州有王寀的历史资料,这样自然能在徐州的地方志中发现王寀的历史资料,只要能发现王寀的历史资料就能知道他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因为资料的每一条都能合情合理地解释《金瓶梅》的故事情节,可惜人们普遍缺乏怀疑的眼光,只愿意听,只愿意看,只愿意欣赏,而不愿意怀疑,更不愿意探索,这就难免失之交臂。
《徐州志》记载的有关王寀的历史资料虽然不多,但是却可以合理解释许多故事情节。
二、《金瓶梅》人物名称顺序的解释
(一)大官人、二官、三官的排序
《金瓶梅》中的西门庆被称为大官人,张懋德被称为张二官。例如第79回写李三闻得路上人说:“西门大官人死了”,就心生奸计,要“投到大街张二官府那里去”.第81回写张二官“见西门庆死了”,就贿赂京官“要讨刑所西门庆这个缺”;第87回写张二官“在提刑院做掌刑千户”.由此可见“二官”似乎可以起到预告张懋德将接替西门庆担任提刑官的作用。不仅如此,《金瓶梅》中还有一个王三官,例如第42回写:“那戴方巾的,是王昭宣府里王三官儿。”按上述解释是不是王三官也将接替张二官担任“清河”的提刑官呢?然而,直到全书结束王三官也没当上提刑官,这个称呼似乎就不合理了。当我们在《徐州志》中发现历史人物王寀的历史资料后就会觉得好玩,历史人物王寀岂不真的当上提刑官了,因为明朝的判官就相当于宋朝的提刑官。由此看来,王三官的名字的确能起到预告他将第三个担任提刑官的作用,只不过不是在故事中,而是在故事结束后。这就证明彼王寀就是此王寀,徐州判官王寀一定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不然,谁会这样写呢?
(二)一、二、三、四泉的排序
第36回写蔡状元道:“贱号一泉”,西门庆道:“贱号四泉”.第65回写尚柳塘老先生“他令郎两泉”.第77回写郑爱月儿说王三官学西门庆说:“我号四泉,他怎的号三泉?”“他恐怕爹恼,因此改了号小轩。”以上故事表明《金瓶梅》中有以泉为号排列成序的四个人物:“一泉”蔡御史,进士出身,选为状元;“两泉”尚举人;“三泉”王三官,武学肄业;“四泉”西门庆,白丁一个。一般方志都按进士、举人、监生、白丁这种次序记述人物的资料,看来一二三四泉的排名应该就是按照功名学历的顺降序排列的。由于“三泉”处于“一泉”、“二泉”之后;“四泉”之前,说明他的功名应在“举人”与“白丁”之间,该是监生出身。但是,《金瓶梅》只写他是“武学肄业”,没说他是监生。其实,“武学肄业”就具备了上国子监的资格。明朝“学校有二,曰国学,曰府州县学。府州县学入国学者,乃可得官,不入者不能得也。入国学者,通谓之监生”,“举人曰举监,生员曰贡监,品官子弟曰荫监,捐资曰例监。”(《明史》卷69 p1676)例监就是纳贡监生,据《景州志》记载“王寀是纳贡监生”,可见王寀就是靠捐资而入国子监的。
第42回故事写王三官“要干前程,入武学肄业”,“往许不与先生那里借三百两银子去”.这是一篇非常有趣的故事,“许不与”的意思是借钱不需要还,天下那有这样的好事!其实这个故事反映的是王三官故事的真相,西门庆与王三官之母林太太通奸,又认王三官为干儿,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心甘情愿借钱给王三官钱而不要还,正好谢希大、祝日念和孙天化三人又都是西门庆的朋友,有条件像书中所写那样做中人。正因为王寀是作者,所以他才能用这种极滑稽的写法来为自己调侃,不愿意坦白承认自己是从后父手里借的钱。故事既然说王三官武学肄业,就等于说他具有入国学的资格,能上国子监。既然王三官能向许不与借银入武学,他也就可以向许不与借银入国学,这样就与《景州志》、《徐州志》的记载完全符合了。
《金瓶梅》作者有意藉“泉”号的顺序表明王三官是纳贡监生,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不然,他怎么能知道 徐州判官王寀是纳贡监生出身,也没有这样写的必要啊!据上述《明史》记载的规定看,王寀一定是先经府州县学而后又在北京上国子监;学习四年结业后,方能出任从九品序班。
(三)王三官是王寀专有的称号
第42回写:“那戴方巾的,是王昭宣府里王三官儿。”王三官这个名字令人费解,他在故事中并没有兄弟姊妹,为什么会叫王三官呢?前面说过:王三官的名字可以起到预告他将担任提刑官的作用,通过仔细研究《徐州志》还会发现王三官是王寀专有的称号。请看《徐州志》卷二[职官]判官栏目的记载:
李从龙 广东新会人 隆庆五年谪任
萧 梅 江西龙南人 监生 六年任
白 经 直隶抚宁人 六年谪任
余国英 浙江四安人 监生 万历元年任
王 寀 直隶景州人 监生 元年任
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:李从龙和白经在万历元年前都先后谪任,万历元年同时在职的判官是萧梅、余国英和王寀三人,王寀位列第三。据卷三[河防]栏记载:隆庆六年都御史潘季驯勘议沿河筑堤,添设府同知一员于淮安并管之,其本州则仍旧管河判官一员,建署茶城以统两岸之上流;新添管堤判官一员,建署房村以统两岸之下流。可见隆庆六年徐州因沿河筑堤才新设了一名“管堤判官”,在此之前徐州只有两名判官,从万历元年起同时在职的判官才有三名,而王寀就是徐州同时在任判官的第三名,他应该就是建署房村的管堤判官。这样,王寀便具有了别人不可能具有的特征:他是徐州第一个位列第三的判官。熟人可能因此称他为王三官,这一称号具有明显的特征性,因为在此之前没有第三名判官,在此之后的第三官即便姓王,也不可能是徐州第一个王三官了。由此看来,作者把故事人物称为王三官,就是为了证明《金瓶梅》文本中的王三官其实就是徐州判官王寀的化身,以便借此证明徐州判官王寀是《金瓶梅》作者,别人怎么会这样写,又怎么能想到这样写呢!这是一个极其巧妙、极其聪明的好办法,故事表现了历史人物王寀的历史真实。